睢宁县规划局“十二条”禁令
发布日期:[08-09-08 10:33:18] 

睢宁县规划局“十二条”禁令

 

1 、禁止在工作日中午或值班期间饮酒;

2 、禁止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简单执法,损害公众合法利益;

3 、禁止擅自增加许可前置条件和违反限时办结制;

4 、禁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延误工作时效;

5 、禁止对待客商和群众态度冷漠,使用伤害感情的语言,违反机关服务规范;

6 、禁止违反服务承诺,破坏投资和发展软环境;

7 、禁止违规操作、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8 、禁止违规收费和滥用自由裁量权;

9 、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

10 、禁止接受与公务活动有关联的礼品、有价证券及娱乐休闲活动;

11 、禁止欺上瞒下、截留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12 、禁止发生迟到、早退、脱岗、旷工以及上班时间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游戏等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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