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重点工程进行跟踪服务的函
发布日期:[07-08-25 10:17:00] 

关于对县重点工程进行跟踪服务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精品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切实加快推进县重点工程建设,我局特明确专人和业务科室对重点工程进行规划技术、城市测绘、规划咨询、规划放线、规划审批、代理申报及相关事宜协调等跟踪服务。
   一、重点项目及服务责任人、承办人
   1、九镜湖文化生态园建设项目 服务责任人:朱怀伟,承办人:吕伟
   2、城区七条道路招商建设 服务责任人:魏士,承办人:杜存通
   3、体育场建设、新区建设、成侯广场建设及天缘广场改造 服务责任人:吴耀宗,承办科室:规划设计院
   4、东升街改造 服务责任人:魏士
   5、冰语啤酒厂项目、天虹纺织城项目 服务责任人:吴耀宗,承办科室:规划综合科 规划设计院
   6、江苏耀华玻璃厂建设项目 服务责任人:马平
   7、制冷培训学校 服务责任人:吕伟
   二、服务联系人的通讯方式
   朱怀伟 13952251123 吴耀宗 0516-88389615
   魏 士 13952121099 吕 伟 13705220369
   马 平 13179731516 张 虎 0516-88080290
   杜存通0516-85221216
   以上服务联系人员的通讯工具均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提供规划咨询和规划服务。
   三、监督方式
   各相关单位可以对跟踪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6-88389622 88389611


二00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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