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规划局公示通告
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对睢宁县飞翔.滨河名城小区1、8、9、10号楼阁楼变更情况向广大市民实施公示。
飞翔.滨河名城小区由徐州飞翔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1号楼、8-10号楼工程已经我局许可,许可后,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对已审批的阁楼取消上人孔,作不利用变更处理,我局在2010年同意了该变更。目前,根据购房户的要求,该公司再次向我局申请恢复原阁楼上人孔,撤销原1号楼、8-10号楼阁楼变更,我局按程序已经受理该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地点:规划局网站、今日睢宁、项目现场
公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10日
特此通告
睢宁县规划局
20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