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规划局危房翻建批前公示
睢规公字[2008] 12 号
经本机关、睢城镇人民政府、社区及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实地勘察,以下各户符合危房条件,决定准予许可,现予批前公示:
1、仝玉章:东升社区仝一组51号,原堂屋面积80平方米,经研究批堂屋翻建一层80平方米;
2、刘佳程:天虹社区二组34号,原堂屋面积72平方米,经研究批堂屋翻建一层72平方米;
3、李 苏:花园社区西柠巷144号,原堂屋、东屋、过道面积107平方米,经研究批一层107平方米(堂屋、东屋、过道);
4、周正祥:花园社区三组,原堂屋面积116平方米,经研究批堂屋翻建一层116平方米;
5、毛廷栋:东城社区毛四组176号,原堂屋面积58平方米,经研究批堂屋翻建一层58平方米;
6、李井厚:南关社区和平村87号,原堂屋、西屋面积115平方米,经研究批一层115平方米(堂屋、西屋);
7、刘 磊:天虹社区青三组1号,原堂屋面积58平方米,经研究批堂屋翻建一层58平方米;
8、李 训:五里堂新区(拆迁安置),经研究批堂屋翻建一层100平方米;
9、严庆余:中山社区四组103号,原堂屋、东屋、前屋面积107平方米,经研究批一层107平方米(堂屋、东屋、前屋);
10、方传勇:和平社区方庄组837号,原堂屋面积104平方米,经研究批堂屋翻建一层104平方米;
11、何 涛:,和平社区后河组,原堂屋面积72平方米,经研究批堂屋翻建一层72平方米;
12、徐思强:南关社区刘井村64号,原堂屋面积34平方米,经研究批堂屋一层34平方米;
13、周宝君:邱洼社区周河1号,原堂屋面积76平方米,经研究批堂屋翻建一层76平方米;
14、王春兰:中山社区府前西巷140号,原堂屋面积25平方米,经研究批一层25平方米;
15、周正宇:花园社区二组,原东屋、西屋面积60平方米,经研究批一层60平方米(东屋、西屋);
16、陈君宜:东城社区前二组中山北路119号,原堂屋、东屋面积107平方米,经研究批一层107平方米(堂屋、东屋);
17、刘兹法:花园社区七组,原堂屋面积60平方米,经研究批堂屋翻建一层60平方米。
公示期限 : 2008年11月4日-----2008年11月11日,欢迎监督。
监督电话: 88389602
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