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规划局危房翻建批前公示
睢规公字[2008] 13 号
经本机关、睢城镇人民政府、社区及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实地勘察,以下各户符合危房条件,决定准予许可,现予批前公示:
1、仝伟:东升社区仝一组31号,经研究同意原址原面积翻建一层80平方米;
2、余心全:王小楼社区王小楼组114号,经研究同意原址原面积翻建一层70平方米;
3、刘兴恩:东升社区汤三组,经研究同意原址原面积翻建一层70平方米;
4、宋守钱:和平社区方庄组,经研究同意原址原面积翻建一层70平方米;
5、卞绍林:和平社区方庄组,经研究同意原址原面积翻建一层70平方米;
6、王一红:南关社区刘井组67号,原堂屋,东屋面积94平方米,经研究同意原址原面积翻建堂屋东屋一层94平方米;
7、王敦群:王小楼社区王小楼组,经研究同意原址原面积翻建一层50平方米;
8、卞绍清:和平社区三组,经研究批原址原面积翻建一层95平方米;
9、叶金忠:和平社区东邵组606号,经研究同意原址原面积翻建一层60平方米;
10、叶志强:和平社区东邵组622号,经研究同意原址原面积翻建一层50平方米;
11、叶志刚 :和平社区东邵组623号,经研究同意原址原面积翻建一层50平方米;
12、方 博:和平社区方庄组811号,经研究同意原址原面积翻建一层80平方米;
13、仝德义:仝场社区仝场组196号,经研究同意原址原面积翻建一层99平方米;
14、邵红年:和平社区589号,经研究原址原面积翻建一层80平方米;
公示期限 : 2008年11月18日-----2008年11月24日,欢迎监督。
监督电话: 88389602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