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07-08-27 15:15:5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徐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规划行政审批、执法监督检查和内部事务管理,实现审批、查处和监管的相对分离,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服务规范:
一、服务言行
1、窗口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精神饱满,做到接待服务工作规范化;
2、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在接待中提倡微笑服务,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关于规划报批的各种手续的疑问能给出详尽的答复,做到来有迎,问必答;
3、服务时提倡使用普通话,大力推行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
4、在办公室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卧倒、翘腿、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
二、服务时限
1、窗口接待服务具体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窗口受理电话
0156——88328125
3、严格落实项目办结时限规定,及时准确为建设单位办理业务,到期前一天向各部门催办。
4、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资料齐全当场收件。资料 不齐全的指导完备手续,不让建设单位多跑腿。对不属于办理范围或暂时办不了的,要给建设单位一个客观、满意的书面答复。
5、接到建设单位电话咨询,要及时受理并与有关科室联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三、服务纪律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收费,多收费,尽量少收费。
2、严格执行我局有关廉洁的规定,不接受建设单位的财务或邀请,不向建设单位托办私事或参加其提供的娱乐活动。
四、文明用语
您好、请进、请做、请稍等、请问、请讲、让您久等了、对不起、很抱歉、没关系、请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请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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