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书记在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07-08-25 09:53:19]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既是我县查处违法建设的动员会,也是向违法建设宣战的誓师会。为确保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对私有住房管理进行座谈调研,去年最后一天召开了全县违章建筑综合整治动员会,对私房建设管理工作作了重要部署,成立城区违章建筑综合整治领导组,开展了综合整治执法大行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目前违法建设仍然屡禁不止,大有卷土重来之势。为此,前段时间,县委、县政府还专门召开了违法建设整治座谈会议,专题研究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今天,县委、县政府经过深入调研、反复酝酿、慎重研究作出开展“百人百日”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行动的重大决策,从目前情况来看,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对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认识统一,决心很大,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此也是拥护和支持的,可以说,查处违法建设,顺应民意,势在必行。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打赢一场查处违法建设的攻坚战
    近年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县的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我们在城市建设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建设了一批城建重点工程、亮点工程,新添了许多城市景观,广大人民群众的人居环境和出行条件有了十分明显的改善。我们城市建设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不能抹煞。很多人都说,睢宁县城在变大,在变美,变的更具魅力。但是,我们还要客观地看到,在城市建设的大合唱中,还夹杂着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尤其是违法建设屡禁不止,有些地方问题还相当严重,广大市民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可以说,违法建设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县最突出、最复杂、最集中的矛盾之一,也是县委、县政府必须勇敢面对的一项艰巨的全局性难题。这个问题现在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如果时间拖得越长,风险就越大,付出的成本就越高。正是基于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县委、县政府决心已经下定,要排除万难,全力以赴,打赢一场查处违法建设的攻坚战。我们也深知,我市违法建设问题积弊较深,由来已久。因而,这次集中查处违法建设,将是一场大仗,也是一场硬仗,更是一场必须打赢的攻坚仗。为此,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凝心聚力,同声同气,以斩钉截铁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把这场攻坚战进行到底。
    第一,查处违法建设,既是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推进睢宁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区域经济的竞争,就是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竞争。城市竞争的核心是城市的形象与发展的环境。近年来,我们周边的许多城市都对违法建设和市容市貌进行集中查处整治,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让外界看到了他们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坚强决心,为城市的建设发展注入了强大生机与活力。而我县逐渐蔓延的违法建设之风,不仅严重影响到城市建设,而且已成为影响投资环境的一大“顽症”。一些重点工程在即将建设时或一些土地即将挂牌时,违法建设突击抢建,严重影响工程开工和投资商的信心,破坏了睢宁的投资环境。实践证明,查违工作绕不掉、躲不过,如果时间拖得越长,工作难度就会越大,付出的成本就会越高。因此,查处违法建设,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城市建设和管理问题,而是一个事关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全局性问题,是现实的选择、发展的需要。
    第二,查处违法建设,既是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也是顺应广大群众强烈要求的利民之举。违法建设占用的是城市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满足的是少数人的私利,侵害的是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里我举一个例子:一个居民小区,原来规划建设的是两层,间距是8米,现在有的居民建设了三层,而间距还是8米,现在按要求采光间距要增加第三层层高的1.39倍即4米,这样北侧居民的采光权就受到了侵害,如果大家都跟着建,那么势必影响小区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上升为一个社会问题。所以我们对违法建设听之任之,姑息迁就,就是对那些漠视法律、损人利己、败坏社会风气行为的纵容,就是对那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群众的伤害。长此以往,我们的城市建设就无法进行,一些惠民的重点工程就无法顺利建设。事实上,在这些违法建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想趁征地拆迁之机捞取政府的补偿,是想以房生财,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投机取巧的不良风气,恶化了民风。而且大量的违法建筑给城市规划、小区居民通行、消防等带来严重影响。
据合肥市对拆违的调查显示,93%以上的市民坚决支持拆除违法建设,有98%的拆迁任务是通过自拆、助拆完成的。也正是由于广大群众的倾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保证了合肥市在大拆违中实现零事故、零上访。因此,查处违法建设,打击的是少数人的不法利益,维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绝大多数群众是拥护和支持的。我们必须防微杜渐,在违法建设蔓延之初、城市做大之前就严肃整治,这是从长远的角度和更大的程度上保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也证明,合肥市在次拆违中,不仅没有恶化党群关系,引起干群对立,反而赢得了民心、赢得了支持。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少数人利益与大多数人利益、触及群众眼前利益与保护长远利益的关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地投身到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
第三,查处违法建设,既是提高党和政府威望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各级各部门的应尽之责。违法建设,破坏了城市的建设和管理,阻碍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是与未来长远发展背道而驰的,是与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极不相容的。如果我们对违法建设熟视无睹,继续放任蔓延而不去制止,纵容群众做无谓的“投资”,说得轻一点,是我们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说得严重一点,就是失职!就是不作为!是一种腐败!特别是对那些已经下了停建通知书,但仍然没有查处执行到位的,不仅践踏了法律的尊严,而且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声誉,我们就要以这次“大拆违”的实际行动,表明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决心和能力,从而增强党委、政府和各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所以,查处违法建设,是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尊严的需要,是顺应民意、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改善投资环境的有力抓手,更是各级各部门应尽的职责。我们要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对睢宁发展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市动员,全民发动,全力以赴,迎难而上,以顽强过硬的作风,坚决打赢打好这场查处违法建设的攻坚战。
    二、坚持依法行政,排难而进,奋力夺取查处违法建设的全面胜利
查处违法建设,涉及到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着相当的敏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阻力。对此,我们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必须有足够的耐心和细心,必须讲究策略,审慎从事,既要依法行政,强力推进,又要注意把握政策,掌握方法,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在查处违法建设的进程中,重点把握好以下四条:
    第一,必须依法办事,做到严格执法与开展群众工作相结合。查处违法建设,必须严格执法,要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保障拆违工作顺利进行,这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一条铁的原则和纪律。任何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凡属于拆除范围之内的,必须坚决拆除,决不允许法外施恩,搞人情标准。在拆违这件事上,没有特权单位,没有特权阶层,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不管当事人有何“背景”,有何特殊原因,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决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必须以公平公正的执法行为来取信于民。在拆违这件事上,开弓就没有回头箭,只有进路、没有退路,干就干彻底,否则就容易引起反弹,前功尽弃,付出的成本就会更大,党委、政府在群众心目中就会失去威信。在执法的具体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依法行政,依法行动,做到有理有据,千万不能授人以柄,千万不能因为急于求成而出现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开展群众工作,注意做好拆违户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更多地采取说服教育和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多教育引导,要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保障措施做在前,把矛盾化解在前,既要讲原则,又要讲感情,既要服之以法,又要晓之以理,做到执法无情、拆违无情、操作有情,让违法建设户能主动配合,消除对立情绪,减少正面冲突,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的难度和阻力。在拆违中,我们还必须注意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到群众的合理诉求,妥善解决好部分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第二,必须党员干部带头,做到鼓励群众自拆与依法强拆相结合。在拆违中,党员干部必须带头,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有违法建设的机关公务人员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带头,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干部和党员必须带头。凡是有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要不讲客观条件、不讲特殊原因,带头自行拆除;部门和单位有违法建设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哪个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有违法建设,这个单位必须包干拆除到位。对暂时确有困难、自身无法拆除的,只要答应拆除,就应人性化操作,以助拆的方式灵活处置。对极少数的“钉子户”、“难缠户”,在教育引导无效的情况下,必须敢于碰硬、敢于负责,通过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坚决强行拆除,决不手软。在强拆之前,一定要把困难估计得充分点,矛盾估计得多点,超前制定好安全防范预案,精心准备,周密部署,稳妥推进,不打无准备之战,尽量不出差错,少出意外。
第三,必须排难而进,做到重点突破与有序推进相结合。查处违法建设,面对的是特殊的群体,触及的是个人利益,工作难度和遇到的阻力一定很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要本着区别对待、先易后难的原则,分轻重缓急,抓住关键,重点突破。要把那些置政府明令禁止而不顾,突击建设的“隔夜楼”,以及严重影响重点工程施工的违法建设;把那些挤占消防通道,占压管线,影响供电、供水、供气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把那些分布在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作为拆违的重点。整治工作领导组要分层次选准典型,确定重点,分块操作,快速突破。在具体操作中,应借鉴一些地方的成功做法,采取“四先四后”的步骤强力推进,也就是:在拆除的区域上,先拆主干道路、城市出入口、出让地块、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搭建,后拆其它的违法建设;在拆除对象上,要先拆机关单位、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及其亲属,后拆一般群众;在拆除房屋的性质上,要先拆用来牟取超额补偿费用的违章搭建,后拆群众自己居住或特困群众的违章搭建;在违法建设的时限上,要先拆新建的,后拆历史遗留下来的,最大限度地避免激化矛盾,减少阻力,迅速在全县上下形成快速突破、整体推进之势。
    第四,必须建管并重,做到拆除违法建设与落实长效管理相结合。违法建设和私搭滥建之所以屡禁不止,特别是在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最为突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体制不顺,执法不到位,执法管理没有及时跟上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要避免再出现“建了拆、拆了建”的恶性循环,杜绝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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