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院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07-08-19 14:08:46] 

规划设计院工作职责

1 、负责城乡相关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

2 、负责规划技术服务、规划申报代理工作。

3 、负责县城规划区、建制镇规划区的测绘工作。

4 、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协调、组织论证和有关规划报批工作。

5 、参与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6 、承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 05168838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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